网上会计培训班

考试辅导

当前位置:首页<<考试辅导

2016年初会《经济法基础》第四章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

2016/2/16 14:37:38来源:网上会计培训班

【摘要】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-18日举行,网上会计培训班特发布了“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基础》第四章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”,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开始阶段,掌握教材基本内容,一起学习以下内容《经济法基础》第四章增值税,更多资料尽在网上会计培训班 http://kuaijiwxj.soxsok.com/

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

(1)货物期货(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),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。(环球网校提供增值税内容)

(2)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,征收增值税。

(3)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,征收增值税。

(4)集邮商品的生产、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,征收增值税。

提示: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,不征收增值税,征收营业税。

(5)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,征收增值税。

(6)单独销售移动电话,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,征收增值税。

(7)缝纫业务,征收增值税。

(8)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“附设的工厂、车间”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、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,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,在移送使用时,征收增值税。

(9)对从事热力、电力、燃气、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,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,征收增值税。

(10)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,自行购买纸张,印刷有统一刊号(CN)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、报纸和杂志,按货物销售(13%低税率)征收增值税。

(11)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,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,征收增值税。

(12)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,征收增值税。

以上是网上会计培训班 http://kuaijiwxj.soxsok.com/为大家准备的有关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的有关内容,想了解更多的内容或者有什么疑问后期都可以查看网上会计培训班

相关推荐:

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基础》练习题消费税税额中扣除

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基础》:增值税纳税人  

欢迎来到网上会计培训班

领积分换购教程做试题吧!

成为网上会计培训班会员

全部课程高清视频问答服务课程资料
<div class="kefu"><a href="#"><img src="/UploadFile/image/wxImg/kefu_img.jpg" width="220" height="150"/></a></div><div class="zhuanti"><a href="#"><img src="/UploadFile/image/wxImg/zt_icon1.jpg" width="218" height="82"/></a></div><div class="zhuanti"><a href="#"><img src="/UploadFile/image/wxImg/zt_icon2.jpg" width="218" height="82"/></a></div> <div class="zhuanti"><a href="#"><img src="/UploadFile/image/wxImg/zt_icon3.jpg" width="218" height="82"/></a></div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