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14日到5月18日想必对各位备考的学生人员都是很重要的吧,初级会计职称的备考在这四天之后也将画下一个圆满的句号,再次期间网上会计培训班小编已经竭尽全力为各位考友提供帮助,下面是网上会计培训班小编整理的法律事实的有关讲义详情如下:
法律事实
定义: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、变更以及消灭的直接原因。
【提示1】法律事实包括: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
【提示2】“法律行为”会对法律关系造成,但“非法律行为”是不会影响法律关系的。
1.法律事件(不可抗力)
(1)自然现象(事件)
地震、洪水、台风、森林大火等各类自然灾害,以及人的出生死亡等自然规律
(2)社会现象(相对事件)
爆发战争、重大政策的改变
2.法律行为(人为可控)
(1)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
(2)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
(3)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
拾得遗失物、发现埋藏物为非表示行为
(4)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
遗嘱、行政命令为单方行为
(5)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
票据行为属于要式行为
(6)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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